宁夏车辆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来源:本地宝  

步骤1:【业务须知】


【资料图】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步骤2【选择机动车】。

图源于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步骤2:【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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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3:【违法记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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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4:【接受处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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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接受处理后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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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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