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保参保证明在哪里开?个人参保可以打印吗?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广东省社保参保证明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后,在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一栏进行操作查询。
网上办理:
【资料图】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广东社保网
访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广东社保网上服务平台,选择“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通过个人注册、电子社保卡、人社部12333、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任一方式进行登录;个人用户登录后,“险种信息列表”中的统筹区选择“省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2、粤省事小程序/APP
粤省事小程序/APP—选择“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社保号码”选择【广东省本级】—选缴费日期始至年份—输入电子邮箱地址—点击“确认提交”。
3、广东人社APP
广东人社APP—选择“公共服务”—“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凭证打印”—“个人管理码”选择【广东省直】—选缴费日期始至月份—查看个人参保凭证—点击下载图标。
现场办理:
省社保局服务大厅网点自助终端设备
参保人也可在省社保局服务大厅网点自助终端设备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网点地址: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可提供全天24小时自助打印服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法定全文》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