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竟是已婚,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   来源:吉林之声  


【资料图】

小林和男友去办理结婚登记,却发现系统显示自己是“已婚”状态,当即报案。警方查明系他人冒用小林丢失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冒名者应承担什么责任? 诉帮律师张莹: 冒名者 应当承担侵犯 他人 姓名权 的相应 的法律 责任。 首先根据 《 民法典 》 第 一千零一十四 条 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本案当中小林的 身份 被其他人冒用进行结婚登记,冒用人员首先是属于侵犯小林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其冒用的手段是采取了私自伪造变造或者是购买一些相应的身份证明等也构成刑事责任。冒用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为对方的过错造成小林无法进行结婚登记,小林可以在取得已经被冒用的相关证据时,要求民政机关对其已婚的登记进行一个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小林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登记机关进行变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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