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牡丹区法院追回43人工资30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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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6日讯(记者 谢雯嘉 通讯员 潘建丽 王秋媛)“工资拿到了,终于放心了,谢谢牡丹区法院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7月4日上午,牡丹区法院为一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43名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款30950元,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由于本次案涉农民工大多为六旬以上老人,考虑到大部分人使用老年机,平时多使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对当事人来说多有不便,且应领款项少则30余元,多则两千余元,数额不等。发放工资前一日,牡丹区法院干警前往银行将30950元工资款兑换成现金,并按照每人应发金额进行逐个分装。同时,法官王媛媛主动与李村镇政府进行沟通联系,邀请政府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农民工群体思想工作,通知领款的时间地点及携带身份证等注意事项,安心等待款项发放。

发放当天,历时一个多小时,将30950元工资款全部发放到43名当事人的手中。看着老人们领到款项后喜悦的表情,听着老人们感激的话语,法院干警及政府工作人员也深受感动。

工资款发放完成后,牡丹区法院法官们对村民进行了现场普法,引导群众合法合理的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争做守法用法的公民。

“或许照片拍的不够完美,但是它所展现的笑容是我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看到的最令我感动的。43名农民工,30950元工资,人均不到800元,数额虽少,但这却是他们在闷热潮湿的低矮大棚里弯腰除草采摘的辛苦劳动应得。在催要两年未果的情况下最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仅仅是做了自己该做的,群众就给予最大的善意和最灿烂的笑容。这一刻,我深刻感受到这就是司法的意义所在,这就是法官的价值追求。”案件承办人王媛媛法官说。

下一步,牡丹区法院将以实际行动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重点案件,加大涉工人工资案件的审理力度,推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落实落地,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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