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小霞
A股境外发行上市GDR(全球存托凭证)规则有变。6月2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重要消息,就修订后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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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将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随着A股公司出海融资热度持续提升,监管层不断明晰政策和持续完善规则体系,确保互联互通机制更加畅通。
规则有变
新增加三方面内容
6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就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整体来看,此次修订新增加的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明确境外发行上市GDR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明确GDR对应新增基础股票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核安排;三是加强全过程信息披露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相关部门不断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将引导上市公司理性融资。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邱亦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能够帮助上市企业更加规范发行GDR,合理确定再融资的规模,避免监管套利的情况出现,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从全球资本市场发展视角来看,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资发展将有利于全球资源配置效率提升。
“对于我国资本市场而言,此次修订规则将进一步提升与国际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程度以及融资、定价的效率,是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满足再融资需求
助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2018年10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正式建立上交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的机制(以下简称“沪伦通”)。通过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之间的跨境转换机制安排,两地市场得以实现互联互通。
2022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将“沪伦通”扩容为“中欧通”,GDR发行主体从上交所上市公司拓展至深交所上市公司。
政策引导下,多家上市公司在2022年成功实现GDR上市。统计显示,2022年,A股有42家上市公司宣布筹划发行GDR,截至目前,已有18家成功在瑞士或英国市场上市。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1家上市公司披露筹备境外发行GDR。
“目前发行GDR的企业多为成熟的行业龙头,在境外已经有一定的布局基础或布局需求;从行业分布看,正在走向多元化;从发行市场的选择看,考虑到政治风险等因素,选择在瑞士发行GDR较为集中。”杨海平表示。
邱亦霖指出,从以实现发行GDR的企业行业看,基本包括了锂电、半导体、医疗、消费以及金融等行业。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表示,GDR正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境外融资渠道,将有更多中国企业以此为契机“走出去”。
邱亦霖表示,从企业内在发展需求看,部分具备一定市值规模、自身竞争能力强、有进一步境外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政策领域的企业更有动力发行GDR,通过发行GDR,不仅能够满足再融资需求,也能进一步推动其境外业务的布局与发展。从长期看,也能够提升企业的国际化竞争力。
未来,上市企业发行GDR还需要注意些什么?邱亦霖表示,一是要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全球技术竞争能力、行业发展前景;二是境外融资需要积极高效与国际中介机构协同合作,更好实现境外融资需求。